|
我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——同赢10号产品1于2007年9月27日正式成立,截至2008年9月27日,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扣除销售手续费后该产品净值为1.0917。即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合计为:投资者初始投入本金×1.0917。 举例说明:如投资者初始投资本金为100000元,则本产品到期收益为100000*(1.0917-1)= 9170元。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10号产品1说明书有关约定,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12日为清算期,清算期不计息,2008年10月13日客户资金到帐日。 特此公告。
中国光大银行 2008年10月6日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!敬请继续关注光大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。
共1页 第 1 页
|